怎么补办一级建造师证
发布时间:2018-09-21 点击量:1484次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丢失东西的经历,丢失后要么四处翻找,要么就是挂失补办,比如说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补办比较容易。可是一级建造师证丢失了怎么办呢?大多人不懂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业务办理流程: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1)登报声明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
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2)填写申请表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补办材料
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材料包括: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
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4)上报部门
经当地发证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丢失东西的经历,丢失后要么四处翻找,要么就是挂失补办,比如说身份证、银行卡之类的,补办比较容易。可是一级建造师证丢失了怎么办呢?大多人不懂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业务办理流程:
《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1)登报声明
在向当地发证部门提交申请前,首先在地级市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上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
声明的内容包括:持证人的姓名、证书名称、专业、级别和证书编号等信息。
(2)填写申请表
登陆当地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3)提交补办材料
申请补办证书的申请者应当将这六份材料提交到当地发证部门。
材料包括:
①刊登原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整版)原件一份;
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省人考办,一份存当地发证部门);(表中必须加盖报名时的工作单位公章。)
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当地人事部门公布的合格人员文件复印件;
④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存放在本人档案内);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三张二寸免冠白底近期证件照。
(4)上报部门
经当地发证部门审核材料,确认受理盖章后,报送上级发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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