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动态> 关于公布20190412批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公告(1388号)

关于公布20190412批二级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公告(1388号)

发布时间:2019-04-23 点击量:95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建设厅审查认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认定的个人执业资格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2日

111.jpg

注:1、审核未通过的外省转注至广西的注册人员,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退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标签: 建筑资质代办 建筑资质转让 广西建筑资质代办

用户留言

费用分类 人员类别 所需专业 所需人员 单价(万) 小计(万)
人员费用
业绩费用
服务费用
总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