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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0330批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公告(第1585号)

发布时间:2020-04-13 点击量:77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建设厅审查认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认定的个人执业资格有疑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2020年3月30日

QQ截图20200413152915.jpg


注:1、审核未通过的注册人员,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退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服务事项受理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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