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办理前这些问题,你需要提前了解!
发布时间:2019-01-27 点击量:1155次
很多对于办资质都是一知半解,很多东西都不清楚,到办资质时就一脸迷茫,不知从何开始着手,所以我们办资质前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以防不时之需。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办资质前要了解什么问题。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哪里能查到?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查询位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xzjt.gov.cn/)→网上办事大厅。
2、企业已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其分公司从事建筑活动能单独申请办理资质吗?
答: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
3、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渠道有哪些?
答: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不含主项资质为三级资质企业、新设立企业。下同)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其他企业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机构,按各地的规定执行。
4、企业是不是只能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资质?
答:新设立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资质,但涉及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改制等情况的除外,具体参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
5、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多长时间能知道审批结果?
答:自省住建厅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企业可获知审批结果。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可获知初审结果(“20个工作日”均不包括专家审查时间和网上公示时间)。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国通用吗?
答:全国通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印发
7、考核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是按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本还是实收资本?
答:按照实收资本考核注册资本金。
8、建筑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可否是同一人?
答:可以是同一人。
9、资质标准中的“以上”、“以下”、“不少于”如何理解?
答:“以上”是下限,比如标准中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是指注册资本金最少为1000万元(含)。“以下”是上限,比如标准中的“可承担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下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是指可承接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最大为1000万元(含)。“不少于”同“以上”。
10、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下称有职称人员)是指哪类人员?
答:是指取得有相关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相关职称证书的人员,如省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评审的高级职称,市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评审的中、初级职称,县级人事行政部门评审的初级职称。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具备评审职称资格的机构发出的职称不予认定。
11、如何认定资质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人员专业?
答:按照职称证或学历证上载明的专业认定。
12、注册建造师的专业有无要求?
答: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隧洞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应申报本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申请其他资质,注册建造师的专业不作要求。
13、已有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等事项,是否应满足企业已有资质和申请资质标准中的所有要求?
答:企业满足原有资质标准要求,方可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等事项。企业申报的资质条件应满足申请资质中标准要求的最高值。
14、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单位吗?
答: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企业(即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企业),注册在其他企业(包括本公司的上级公司、下级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建造师用于本公司申请资质不予认可。
15、有职称人员和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会保险凭证吗?社会保险指的是哪些险种,凭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有职称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凭证;注册建造师不需提供社会保险凭证。社会保险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等险种,其中养老保险必须缴纳。凭证包含社会保障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社会保险手册,或者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本企业缴费人员名单,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缴费凭证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保险缴费凭证。凭证日期至少应为提交申请资料前3个月之中的任何一月。由省住建厅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企业中、高级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资质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交符合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其他初级有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及非工程类有职称人员可不提交社会保险凭证,但需提交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资质许可事项,需提供全部有职称人员的社会保险凭证。
16、社会保险必须以本企业名义为员工缴纳吗?社会保险能否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在本地缴纳吗?
答: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本单位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无效。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情形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2)在省外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在省外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17、资质标准中要求有“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业绩,如何理解?
答: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的工程业绩,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年度为2011 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18、用于申请资质的工程业绩,以什么时间为准来计算有效期?
答: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算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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